三八妇女节又到了,各种“女王节”“女神节”的广告和祝福语又开始刷屏了。
但我坚持认为,妇女节就是妇女节,不应该叫什么“女王节”“女神节”。为什么呢?
妇女节的初衷,是为了促进男女平等。但在当下的中国社会,“男女平等”的观念似乎被扭曲了,似乎“男女平等”就是让女人比男人“高出一等”。在这种观念支配下,众多女性追求最大化享受权利,最小化承担义务。她们可以任意向男性索取,撒娇,无理取闹,可以在“传统”和“现代”之间左右逢源,占尽好处。
与此同时,广大男性也自觉不自觉接受了这种观念,似乎尊重女性就要对女人无原则的迁就忍让,宠着疼着还不够,还要跪着舔着。
看看今年的春晚小品,五个小品有三个是讲夫妻吵架,女方无一例外都是强势,霸道,占尽上风,而男方都是懦弱,退让,低声下气,靠着给老婆赔笑脸换来重归于好。仿佛“妻管严”才是“好男人”的标配。
再比如,有人调侃现在各种节日都变成了“送礼节”,其实不对,准确的说是变成了“给女人送礼节”。回想一下,什么圣诞节、情人节、七夕节……哪一个不是男方处心积虑的给女方送礼物?又有多少女方会精心的为男方准备礼物?
像这种男人要围着女人转、女人要比男人“高出一等”的观念,在当今可谓比比皆是,并随着商家的推波助澜而深入人心。它让女性不满足做和男性平等的“妇女”,还要做高高在上的“女王”“女神”。
我这样说,意思不是男人不应该让着女人,或者送不起那点礼物。真正的关键在于,这种扭曲的观念无助于真正的男女平等,反而滋生了“田园女权”,让人们对“男女平等”的议题产生反感,最终反而伤害了男女平等的进程。
我认为,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,一方面要提倡尊重女性,理解她们的辛苦和付出,而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淡化性别色彩,不要轻易拿性别说事。对男人而言,女人的性别不是被质疑、被区别对待的理由,更不可以被物化;对女人而言,性别不是障碍,但也不是特权,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,女性不应等待男性的追捧讨好,而应该自立自强自爱,并给予男性同等的尊重。
最后,向广大妇女朋友们说一声:妇女节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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